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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设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
市规划局设5个职能科室,挂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牌子。其主要工作职责:
一、办公室
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;负责文秘、政工人事、信息、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工作;负责议案提案和信访件办理;负责规划行政协调工作;负责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。
二、用地与规划科
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,核发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;负责各类建设用地和临时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,核发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和《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》;负责审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,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;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储备、年度用地计划、城市建设项目安排和国有土地出让、转让工作;参与建设项目规划的会审工作;参与城市总体规划、分区规划、详细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。
三、工程与测绘科(市测绘管理办公室)
负责市政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的编制、论证和报批,综合协调上述规划的实施和建设;负责上述工程项目规划选址、设计方案审核,核发项目选址、规划许可等证书;负责全市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工作,根据上级有关政策、法规,拟订测绘管理规定,制订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、基础测绘年度计划;负责测绘工程项目的立项,核发测绘许可证书及竣工验收;负责全市测绘成果成图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;负责实施勘察、测绘法律、法规,查处测绘工程项目的违法行为;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批后跟踪管理和规划竣工验收。
四、村镇规划科
参与研究市域城镇发展战略、市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布局,负责编制城镇体系规划;制订并实施全市村镇规划有关管理规程;负责指导建制镇编制镇域规划、城镇总体规划、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、村庄建设规划,组织规划论证和审查;负责村镇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核、审批,核发建设项目相关规划许可证书;负责跨建制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协调工作;参与建制镇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;负责对各镇(街道)村镇建设员的规划业务指导。
五、法规监察科
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负责规划行政执法,查处全市违反规划法规的建设行为;负责规划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;负责规划行政执法被委托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。
奉化市规划管理中心(规划编审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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