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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 务 公 开
――服务指南

 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市政府的要求,参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做法,对奉政办发〔2003〕128号文件中设定的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核准事项的进行清理,取消和调整了与行政许可法不相一致的行政许可。清理后的行政许可项目报经市政府审核后,已于2004年12月29日公布实施。涉及规划局的行政许可项目共11项(奉政告〔2004〕1号)。
 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,简化审批程序,我们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,申报范围、条件,办理程序、时限、收费标准等进行公开,方便办事,接受监督。
监督投诉电话:88513158
  二、规划行政许可事项
  1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
  2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
  3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,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工程规划许可
  4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(含建设工程验线合格证)
  5、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格认定
  6、测量标志拆迁许可
  7、测绘项目登记
  8、基础测绘成果验收
  9、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、使用许可
  10、规划区内改变建设用地和建筑物性质(与国土资源局会审)
  11、规划区内挖取砂石、土方等(与有关部门会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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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地址:奉化市南山路184号  联系电话:88513158